化妝品原料管理必須“任性”
2010年育發產品米諾地爾事件,2011年衛浴產品防腐劑銨鹽-15事件,2012年美白產品汞超標事件,2013年日本“杜雀醇”成分致白斑事件……化妝品質量安全問題屢次引起關注,凸顯原料質量安全和使用環節監管的重要性。
加強技術檢測
近日在廣州舉行的“化妝品法規及檢測技術論壇”上,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管處處長謝志潔表示,當前化妝品安全形式依然嚴峻,安全風險高發和矛盾凸顯的階段性特征仍然明顯。“包括非法生產、非法添加、非法宣傳、非法營銷在內的‘四非’行為仍然存在,面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必須‘任性’,給予嚴厲打擊。”
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理化檢驗所專家杜達安告訴記者,“三天祛斑”、“七天祛痘”類化妝品存在很大的健康風險。“通常這種宣傳產品極可能添加了禁用的無機汞(氯化汞)、氫醌、苯酚,以及化妝品中禁用的物質,如抗菌素及磺胺類藥物。”
當前,我國化妝品濫用抗生素、激素、致敏毒性物質等有害物質違規添加的現象依然存在。如糖皮質激素常見于抗皺、美白、祛斑類產品的非法添加,停用產品后,皮膚恢復原來狀態,甚至更衰老,長期使用出現色素沉著、皮膚萎縮、變薄、變黑等副作用。因此,我國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規定,禁止使用糖皮質激素類物質,GB/T 24800.2-2009更明確了化妝品中41種糖皮質激素類物質的LC-MS/MS檢測方法。
中國化妝品原料實行目錄管理模式,對于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化妝品原料組分,在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(2007版)中有明確規定。杜達安指出:“在我國對于化妝品原料管理趨緊的背景下,違規添加仍然是安全監管的重點,綜合利用多種檢測方法,對原料安全性、化妝品功效進行鑒別、定量和定性。”
亟待研發創新
化妝品由不同原料,經配伍、加工而成,原料的使用監管不僅影響質量安全,更直接關系國內化妝品的產品創新。目前,除去《關于發布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的通告》(2014年第11號)中所囊括的8783種、《禁止使用化妝品原料組分目錄》收錄的1286種、《限制使用化妝品原料組分目錄》收錄的406種原料之外,在國內首次使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天然或人工原料均為新原料。
謝志潔表示,沒有已使用目錄便難以界定新原料。“我國化妝品的新產品研發工作步伐緩慢,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新原料研發能力不足,頒布目錄是實施法規的配套要求,避免人為經驗判斷,并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統一原料管理,為進一步研發創新提供基礎,新原料研發同樣需要‘任性’。”
據了解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的化妝品原料監管措施正在修訂,即從新原料審批公告制調整為新原料試用批件制,批件有效期4年,申請人在批件核準的范圍內獨享。此外,《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、《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》等政策的修訂工作同期進行,業內翹首政策落地。
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教授吳惠勤指出,明確化妝品原料和配方有助于參考他人的產品開發新產品,為新原料開發和下一代配方研究提供科學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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